[2005-09-24] 抗愛滋 世衛促藥物專利免限窮國 放大圖片
馬來西亞衛生部長出席世衛有關愛滋病的會議。 美聯社
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愛滋病顧問法布特斯特指出,那些面對愛滋病毒大規模傳播的貧窮國家,應當考慮透過引用本國或國際貿易條例,規避涉及抗病毒藥物治療的專利權法。他認為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愛滋病毒傳播嚴重,主要由於這些國家缺乏低成本愛滋病藥物。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世衛組織覺得發展中國家如印度、中國和越南有需要生產不受專利權規限的藥物。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於2003年達成的一項協議,所有面對嚴重疾病傳播的國家獲准頒布強制許可規例,製造原本受專利權規限的藥物。此外,這些國家可把藥物出售給本身沒有製藥業的發展中國家。
不過,法布特斯特指出一直沒有國家引用世貿組織的條例,相信是一般國家憂慮持有藥物專利權的國家向它們頒布貿易制裁。
法布特斯特認為發展中國家的部長級官員應當衷誠合作,確保本國人民的健康不致因經濟或貿易利益而需要犧牲。他說:「一個國家的不同部門和機構有需要保持良好溝通和合作,因為如何應付公眾健康問題往往不是由衛生部長獨自作出決定。」
今年初,巴西曾聲稱引用世衛組織條款來對抗愛滋病藥物Kaletra的專利權,但巴西後來與藥物製造商美國Abbott達成協議,以致世貿組織的規條未受到考驗。(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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