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30] 一網打盡:食品標籤
楊振耀
大家可有養成購買食品前細閱標籤的習慣?相信絕大部分消費者都沒有這個意識,又或者會因為出售食品的商舖信譽良好,給閣下百分百的信心,認定是品質的保證。
今時今日這種信賴還行得通,甚至管用嗎?答案顯然並非如此。自從意識到植物油不一定比其它食用油健康這個事實後,個人曾有這樣一個經驗:希望在超市選購一種清楚列品,產品不含棕櫚油或椰油成份的餅乾。結果發現當中絕大部分餅乾食品(九成以上)所採用的,都是經處理的棕櫚油。部分則含糊地表示食品所含者為植物油。依常理推斷,如果食品採用較高價的花生油或玉米油製造,沒可能不清楚列明,故可推斷包裝上所指的植物油多半是低價菜油或棕櫚油無疑。
另一個較有趣的發現是糖類製品。只要細心留意不難發現我們食用的糖,無論是砂糖、白糖、方糖甚至是咖啡調糖,在包裝上均只列明為sugar。明顯,它們均非來自天然植物提煉出來的糖份。部分咖啡調糖所指稱的brown sugar或coffee sugar其實是由化學白糖經由加工而成的淺褐色產品,brown形容產品顏色,coffee所指是用來調製咖啡的化學糖而已,與我們過去習慣認定為提煉自蔗糖的所謂咖啡糖的意思相去甚遠。下次有機會不妨多加參考。
香港目前飲品的標籤法對果汁要求相當嚴格,非百分百由果汁製造成的只可稱為果汁飲品,而不能稱為果汁。同樣道理如果不是內含百分百的牛奶只可稱為奶類飲品而不應稱之為牛奶。不過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最近有個經驗亦值得與大家分享。令我深感原來生意人的腦筋生來確是與眾不同。究竟如何上當且要下回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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