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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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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4] 改善空氣污染 兩電責無旁貸

■蔡素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在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之間,政府未有把握在兩電安裝新的發電機組的時機,作出長遠規劃,要求兩電全面為所有燃煤機組加裝環保裝置及使用更環保的燃料發電和相關的配套,使兩間電力公司在環保和社會責任策略上出現缺失,直接造成今天空氣質素轉差的惡果。

 在2004香港的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超過680小時「甚高」水平的空氣污染指數,比03年錄得的603小時及02年錄得的252小時為高,而單計今年九月份已有多日污染指數超標。然而,環保署每次都像錄音機般,將無風未能吹散積聚的污染物,「搬字過紙」作為解釋,但究竟污染物從何而來?

香港空氣污染物以兩電排放佔最多

 許多人歸咎廣東省的高速度工業化及城市化發展,將空氣污染物帶到香港,其實香港的面積佔整個珠三角地區不足百分之三,但污染物排放量卻佔了整個地區的百分之五。當中以兩間電力公司所排放的污染物數量最多,兩電在03年合共排放了佔香港九成的二氧化硫、六成的氮氧化物和四成多的可吸入懸浮粒子。

用煤發電的負面後果不斷湧現

 自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訂下珠三角地區廢氣減排目標後,特區政府推出了多項措施去針對路面交通的廢氣排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據政府提供的數字,03年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分別比97年減少了百分之十二、百分之三十四及百分之二十三,但唯獨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卻不跌反升,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一,顯示依靠燃煤發電帶來的負面後果正不斷湧現。

 現時中電雖透過煤,天然氣和核能三種燃料發電,但由2000年至2004年間,中電的發電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而燃煤的消耗量卻增加了百分之八十,天然氣使用量則下降了百分之八,令中電過去數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上升了百分之八十。港燈方面,雖然近數年發電量及二氧化硫排放量都相對平穩,但港燈九成以上的發電量是來自燃煤,而在八部發電機組中,只有三部設有除硫裝置,因此若以平均每度電計算,港燈的廢氣排放量其實是比中電更高。由此可見,兩間電廠過分依賴燃煤發電是導致香港空氣污染日趨嚴重的其中一個元兇。

 事實在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之間,政府未有把握在兩電安裝新的發電機組的時機,作出長遠規劃,要求兩電全面為所有燃煤機組加裝環保裝置及使用更環保的燃料發電和相關的配套。雖然中電開始發展燃氣機組,但沒有同時配設液化天然氣儲存庫作配套,又沒要求舊的燃煤機組加裝脫硫裝置,結果中電近年因天然氣供應不穩定,出現多用煤、少用氣的情況,增加了廢氣排放量;至於港燈方面,政府當時沒有規定港燈發展燃氣機組,讓港燈仍選擇增加燃煤機組,雖然新機組附有脫硫裝置能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但對比燃氣機組,污染物排放量仍屬偏高。可以說,政府錯失了監管的良機,使兩間電力公司在環保和社會責任策略上出現缺失,直接造成今天空氣質素轉差的惡果。

政府應加速兩電減排達標

 早前兩間電力公司向政府提交多項遲來的建議,包括為部分燃煤機組加裝脫硫裝置,但兩電指由於工程技術的限制,要待2011年才完成加裝工程,同時,兩電亦表明無法達到按政府與廣東省訂立2010年減排的目標。我們對於兩間電力公司加裝環保設施不只遲了幾年起步,現在又未能在2010年完成有關工程表示失望。姑勿論,兩電的解釋是否屬實,但我們認為政府沒必要作出妥協,推遲減排達標的時間表,相反政府應「軟硬兼施」,政府應加速決定兩電在2008年後的前途問題,對於兩電所需求的配套設施也要加快審批,與此同時,嚴格執行發電牌照中排放未達標的懲處行動;進一步規限現時使用煤的含硫量,由現時不高於百分之一,調低至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五;甚至研究訂下採用環保燃料發電的最低比例,減少廢氣排放量。另方面,特區政府必須盡快與兩電及廣東省政府完成兩地的排放交易的討論,讓兩電可透過排放交易市場購買排污配額,提供資金,令內地企業加快增設減排裝置,減少珠三角地區整體的廢氣排放量。(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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