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底前三個入圍財團需回應,在新發展模式下是否還有興趣參與西九計劃。
2006年第二季,政府會就成立法定機構草擬法例,邀請城規會修改分區計劃大綱圖,並定下具體要求,邀請財團提交修訂建議書。
2006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期在2006年年底制定成法例。
2007年第一季成立西九法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