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3] 沒有決心的扶貧
■馮檢基 民主民生協進會主席
曾特首施政報告中的扶貧工作,是「你問我(政府)有沒有扶貧,我說有;你逼我(政府),我則做一點點」的門面工夫。
貧困嚴重是不爭的社會現象
筆者自九一年當選立法局議員以來,在每一次的任期,都在立法會(97年前為立法局)提出,要求政府研究貧富懸殊差距以及扶貧的問題。早年每次都是在不足票數下議案遭否定。去年十一月筆者再提出同樣的議題,卻獲大比數支持通過。今次獲大多數議員支持,主要原因是經歷了七年的經濟衰退,貧富懸殊情況、失業問題、在職貧窮問題以及長者退休後生活困難問題,都不斷被相關團體、社工機構以至大專院校的專研展示出來,這都是幾年來不須爭辯的社會狀況。同年十二月,董特首宣布成立扶貧委員會,並且由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為主席,推動扶貧。
曾特首極少過問扶貧問題
近一年以來曾特首極少在扶貧的工作上發言,就是當選特首以後,首次出席立法會的答問大會時,筆者曾向曾特首提問,但曾特首都把問題轉到唐主席身上。當日曾特首上任不久,對「扶貧」可能還未有概略,這也可以「馬虎」接受。無論如何,筆者是期待曾特首能在特區政府「扶貧」的工作上,「畫龍點睛」,以展示出特區政府對扶貧工作的方向和決心。可惜,施政報告令人失望。
曾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只花了五段文字(董特首則用了十三段)講述其「扶助貧困」的理念與政策。理念是「助人自助」;重點是(一)促進就業和(二)減少跨代貧窮。並由扶貧委員會「協調有關政策」和「落實以社區為本」的扶貧工作。明顯曾特首的扶貧理念是迴避了「什麼是貧窮」(貧窮界定),更沒有說政府願意全力以赴解決貧窮問題。而扶貧委員會的工作,只是「協調」有關政策,不要說扶貧委員會應該可以有「制定」。
扶貧委員會權力有限
扶貧政策的權力,連檢視現有政策中是否有「製造」貧窮因素,阻礙市民自力更生和找得職業的權力也沒有。更明顯不過的是,若政策有問題,又或有不足,又或需要更改和增加,扶貧委員會都沒有決定權。有的,只是「協調」——游說各有關政策局認同,在這些政策局的同意和首肯下,方能有寸進,掣肘極大。
缺乏整體扶貧計劃
「落實以社區為本」,本來這可以說是在推行扶貧政策時,在不同社區可能有不同貧窮狀況而予以有彈性,但以「落實以社區為本」為主要扶貧工作,則迴避了訂定扶貧政策的「必要性」,而且把一些貧窮問題,推到社區變成為個別社區問題,扶貧委員會的工作便很容易被以推動政府部門與地區志願機構合作,去推動一個又一個的「工作計劃」,而這些工作計劃卻又只針對貧窮問題的一小撮,而不是整體面對有同樣問題和困難的市民。這種扶貧工作,變成「你問我(政府)有沒有扶貧,我說有;你逼我(政府),我則做一點點」的門面工夫。
曾特首施政報告,肯定了特區政府的扶貧工作沒有決心,沒有方向,沒有資源,是門面工夫!(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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