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1] 社會反應正面 政改落實有望
特區政府的政制發展報告書發表後,社會反應整體上正面務實。其具體表現:一是「區議會方案」所包含的民主成份,受到普遍肯定;二是雖然在普選時間表和委任區議員的選舉權利問題上存有不同意見,但社會輿論大都認為,不應該因為這兩個問題有爭議而否定政府的方案。
香港社會對「區議會方案」並沒有像某些反對派議員所期待的那樣出現激烈反彈,而是反應比較平靜理性,既顯示市民希望在保持和諧的氣氛下,務實討論政制發展問題,不願見到因為政改爭論產生新的社會對抗;也表明各界人士希望能夠通過修改07/08兩個產生辦法,將香港的民主向前推進一大步,不願見到反對派議員與政府「一拍兩散」,令政制發展原地踏步。議員的投票取向受到民意制約。這種理性務實的社會氣氛,有利於推動政改方案的落實。
只要正視香港的政治現實,就應該知道,香港現在不可能有普選時間表。在「雙普選」的各種條件不具備、社會未有充分討論並缺乏共識的情況下,就要按一部分人的意願定下時間表,既有違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和人大釋法及決定的要求,也不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區政府不可能這樣做,中央當然也不會同意。
委任區議員依法在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中享有選舉權,是體現均衡參與精神的一種安排。如果在修改07/08兩個產生辦法時取消他們的選舉權利,不僅過不了法律關,而且會在政治上引起新的爭議,在現實上是行不通的。
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昨日出席報業公會午餐會發言時特別談到,「區議會方案」表達了一個重要信息:傳統的、新的功能組別由現在開始不會再有。這一點似乎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事實上,工商界對於「區議會方案」在增加地區直選議席的同時,沒有照顧到傳統的功能界別頗有微言,不過,為了顧全大局,仍然對政府的方案予以支持。既然工商界能夠在傳統功能界別從此不會再增加的問題上作出讓步,為什麼反對派議員不能在委任區議員的選舉權利問題上作出妥協?
行政長官曾蔭權說今次政改方案是得來不易,這話意味深長,值得細細體味。政制發展方案,須平衡社會各方面的利益和訴求,要得到中央的理解和同意。很難想像,如果沒有今天這樣寬鬆的社會氣氛,特區政府能夠提出民主開放程度如此之高的進取方案。相反,社會的紛爭太多,張力太大,對抗愈激,發展民主的障礙就越多。社會各界都應該愛護來之不易的和諧環境,珍惜來之不易的政改方案,以接受方案作為政制走向普選的第一步,將香港的民主推向前進。如果反對派議員執意挑起對抗,令政制發展停滯不前,那將是香港民主的最大不幸。(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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