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2] 《和促法》打中陳水扁當局要害
■江彥震 台灣時事評論員
還記得今年初「民親和」、「扁宋會」的戲碼唱到最高點的時候,執政黨高層對《和促法》是怎樣的「樂觀其成」,當時執政黨還計劃提出一個對案來進行協商,陸委會甚至還宣佈今年將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年,結果到現在呢?親民黨結合國民黨「立委」換穿布鞋準備強推《和促法》,民進黨「立委」則綁布條準備抵制抗爭到底。而試想親民黨今天這麼「不顧一切」,不就是當初陳「總統」對宋楚瑜的「過河拆橋」所促成的嗎?
陳水扁說,為擋住《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通過,該打就要打,該流血還是要流血。上月二十七日台灣「立法院」表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及《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民進黨及台聯黨團採取焦土抗爭策略而使得議程陷入癱瘓,讓藍軍所推動的兩項爭議性法案因而被擋了下來。本月十一日院會再次進行甲級動員要求表決處理,仍然被綠營以流血衝突阻擋。
管制民進黨搞「台獨」的「緊箍咒」
《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法律呢?它在兩岸關係中能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以至於讓藍綠兩大陣營可以為此大動干戈呢?其實,《和促法》草案確實打中了陳水扁當局的要害,尤其是其將「一個中國」、「九二共識」、以及「四不一沒有」等原則和承諾法制化的手法,無疑是管制民進黨當局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的「緊箍咒」。其中最令民進黨政府難堪的是,法案將陳水扁並未貫徹落實的「四不一沒有」變成了法律條文,倘若日後陳水扁再進行牴觸「四不一沒有」的「公投制憲、台灣正名」等「台獨」活動,就會被視為違法,應受法律制裁,這也難怪泛綠陣營會對此氣得暴跳如雷。也正因為如此,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攻擊該法案是台灣版的「反分裂國家法」,並聲稱一旦該法完成立法,就等於向大陸及全世界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與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互相呼應。
推動兩岸事務、促進兩岸和平
親民黨所主導提出的《兩岸和平促進法》,主要是要設置一個由「立法院」各黨團依比例推薦產生的「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來推動兩岸事務、促進兩岸和平。但此舉將影響到執政當局對兩岸政策的主導權。民進黨方面指這法案形同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子法,是將「一個中國」原則法制化,傷害台灣主權。台聯等綠營「立委」周二在「立法院」院會,即高舉反對向中國投降的「統一法」等標語牌,大聲抗議;「立法院」門口也有獨派團體聚集,辱罵此法是「出賣台灣」。
親民黨在草案的總說明中表示,台灣目前的執政者為了不擔上出賣台灣的名譽而不敢單獨推動兩岸和平進程,進而造成兩岸關係停滯不前。親民黨的這一草案目的是為了化解兩岸的戰爭危機,促進和平。黃義交說:「說我們是共產黨的同路人,說我們是出賣台灣的利益,其實民進黨過去幾年來,把台灣推向跟大陸軍事的邊緣化,才是對台灣的不負責。」
陳水扁接受路透社訪問時指出,對於台灣二千三百萬民眾來說,他認為目前最有利的思維和選擇是「爭取拖,不怕談」,因為愈急愈怕,那對台灣就愈不利。他還批評了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到大陸的訪問。他說,兩位在野黨主席為了趕搭中國熱這部車,必須要接受北京當局所提出的前提和條件,必須接受所謂的「一個中國」和「九二共識」。台灣方面假如急著和中共談判的話就不得不接受中共的前提和條件,而接受這些前提和條件,實際上就等於是接受了結論。因此,他在處理兩岸問題上的態度是,必須要堅持「和解不退縮,堅定不對立」的政策和策略。
阿扁「過河拆橋」的後遺症
還記得今年初「民親和」、「扁宋會」的戲碼唱到最高點的時候,執政黨高層對和促法是怎樣的「樂觀其成」,當時執政黨還計劃提出一個對案來進行協商,陸委會甚至還宣佈今年將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年,結果到現在呢?親民黨結合國民黨「立委」換穿布鞋準備強推和促法,民進黨「立委」則綁布條準備抵制抗爭到底。而試想親民黨今天這麼「不顧一切」,不就是當初陳「總統」對宋楚瑜的「過河拆橋」所促成的嗎?結果從頭到尾兩岸和平促進法連個起碼公共討論的過程都沒有,就這麼推上火線表決了,如果強行通過了,未來會不會真的促進兩岸和平猶未可知,而新的朝野政治風暴又要啟動了。其實整個問題的癥結,在於一方只想片面主導,整碗捧去,另一方則是負隅頑抗、全力報復,最後贏者卻不一定是真贏,輸者更不認輸,而全體台灣人,肯定全都是輸家。(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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