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7] 陳奕詩3.6億騙案下月開審放大圖片
【本報訊】前亞姐陳奕詩(見圖),6年前被中國農業銀行窗口公司入稟高院追討,指陳聯同母親等人,在新界米埔一宗5億元的土地買賣中,騙取窗口公司3億6千萬元。聆訊已排期於下月展開,由於陳的一方質疑窗口公司財政是否穩健,故法庭昨在雙方同意下頒令,窗口公司需將200萬訟費保證金存入法庭。陳在3年前曾因是次土地交易被刑事起訴串謀詐騙,被判無罪釋放。
原訴須存200萬保證金
原訴人百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答辯人為陳奕詩及母親黃小慧、陳的前男友兼前澳門立法會議員陳繼杰及梁曉玲,陳繼杰現已潛逃不知所終。陳奕詩及母親昨未有到庭,法庭昨應2人代表律師申請,下令原訴需於兩周內向法庭呈交保證書,表明會在本年12月21日前將200萬訟費保證金存入法庭。聆訊將於下月23日展開,屆時會審訊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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