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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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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8] 強姦鄰家智障女罪成港大副學士生候懲

 【本報訊】一名港大公開進修學院學生,讓中度弱智女鄰居到家中玩電腦,卻以網絡攝影機拍下女鄰居的露胸照片,撫弄其胸部,更把她強姦;事後被告還在對方家門窗戶公然張貼女鄰居的露胸照,讓女鄰居的父親察看。學生昨承認一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法官表示關注被告性癖好及傾向,要求先索取其心理報告,押後判刑。

張貼事主露胸照被揭發

 被告現時23歲,現時仍於港大公開進修學院就讀;他承認於去年5月31日至8月1日的某日,於九龍其家中非禮當時25歲的女鄰居。案情指女事主的智商一向較低,心理醫生證實其智商只有52,於中度弱智中屬較嚴重類型。被告與事主兩人一早認識,女事主平日會到被告的家玩電腦,被告也偶爾到女事主的家代她修理電腦。

 女事主的父親於去年6及7月,於家中窗戶發現一張印有女事主露胸的電腦列印照片,由於其父視力不佳,故不能確定相中人就是女兒。直至8月中,其父把列印交予小姨,由她代為問女事主,才揭發事件。

 女事主向警方供稱,去年6月至7月時她一如以往到被告的家玩電腦遊戲時,被告突然帶她進睡房,拉起她的上衣連胸圍加以撫弄其乳房,還在客廳拍下女事主3至4張露胸照片,女事主雖然曾表示不要,並要他離開,但被告卻沒有理會。

帶事主返家拍裸照強姦

 一天早上,被告與事主又於升降機大堂碰面,被告要事主隨他回家,這次被告又為她拍下裸照,並要她躺在床上,被告脫下事主衣服,加以非禮過後就脫褲戴上避孕套,把女事主強姦。

 高院暫委法官杜麗冰指,非常關注被告在性傾向上是否有問題,故押後案件至本月廿九日,先取得被告的心理報告及事主的受害人創傷評估報告,之後再作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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