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0] 律政司不起訴迪士尼
【本報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表示,對於迪士尼早前要求執行職務的食環署職員除帽及肩章一事,律政司不會提出起訴。律政司長黃仁龍回應有關問題時解釋,主要考慮是否有證據顯示,當時迪士尼樂園員工有阻礙食環署職員執行職務,才能提出檢控;而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覆檢過證據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迪士尼故意妨礙食環署職員工作,只是請求他們除制服帽及肩章而已。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26條,獲授權的公職人員,如衛生督察按工作所需,有權隨時進入正在營業的處所執行職務。除上述事件外,食環署一直未曾有職員在巡查時被持牌食肆負責人拒絕或阻撓進入處所執行職務的記錄。
周一嶽重申不接受同類事件
如果被拒絕進入處所,可向法庭申請手令,授權他們進入該地方執行職務;另根據該條例第139條,任何人士故意妨礙執法人員執行職務即屬犯罪。
周一嶽在立法會上重申,食環署職員穿著制服是權力的象徵,不接受職員在執行職務期間,被要求除帽及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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