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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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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1] 進一步總比原地踏步好

■陳雲生 新界西居民聯會主席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發表的五號報告,對零七、零八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作出了具體建議,這個建議被外界稱為「區議會方案」。這個方案倘能在立法會獲得通過,將使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推進;若因種種因素被否決,則令政制發展原地踏步。香港的政制發展前進一步總比原地踏步好。

五號報告書邁向民主

 對於一個經歷百年殖民統治的社會,香港什麼時候才有民主呢?我們可以細看一下香港的民主進程。港英時代,香港根本談不上「民主」二字,以前的立法局、市政局根本就沒有選舉,全體議員均由政府委任,直到中英談判,香港回歸問題出現之後,才開始引入民主選舉制度(代議政制),而且委任制度仍佔一定的比例。從1988年區議會民選議席佔57.13%,委任議席佔30.52%;至2003年區議會民選議席增至75.61%,委任議席減至19.28%,正說明香港正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逐步邁向民主;回歸後,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由400人增加到800人,五號報告書更建議800人增加到1600人,區議員自動成為選委會成員;全港五百多位區議員中,來自工商界的有25.3%、專業界的有26.7%、勞工福利界有12.3%、政界(人大、政協、鄉議局)有35.7%,代表界別大致均衡,更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保留委任議席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

 立法會的議席由60席增加到70席,其中五席更由直選產生,從而可以看出,五號報告書建議的內容,既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又回應了市民的民主訴求,與回歸前港督由女皇委派,明顯是一大進步。選委會人數的不斷增加及立法會議席的擴大,反映了香港民主進程的不斷進步。

 五號報告書公布之後,遭到某些人的慣性反對,要求取消委任議席。其實是否繼續保留委任議席,基本法早有規定,香港的民主進程第一要「循序漸進」,第二要體現「均衡參與」,委任議席正是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和保證。每屆區議會選舉民選議席產生之後,政府按每區的不同區情,社區的需要,委任一些專業或其他界別的人士加入區議會,既豐富了區議會的專業知識,亦表達了不同界別選民的意見。所以,委任制度原則上值得保留。但政府的用人制度,要確保「用人唯才」的原則,在這樣的情況下,委任制度才顯得完美。從一些區議會的實際例子來看,表現最差勁的,往往不是委任議員,說明這不是制度問題。因此,在檢討區議會的組成及其角色、民主發展的同時,不能夠抹殺委任議員長期對地方及香港作出的貢獻。

訂普選時間為時尚早

 全面實行普選是香港政改的最終目標,但在推行民主的進程中不能操之過急,以香港的實際情況而言,現階段各界對普選沒有共識之前,訂立普選時間表,為時尚早。無論是立法會、行政長官的普選,只要條件成熟,社會各界有共識,普選自然在望。討論香港的民主進程,市民要理性關心社會,以香港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為前提;立法會議員更要以務實的態度,消除黨派成見,討論政制改革,共同推進香港的民主進程。如果反對派議員固執己見否決政改方案,令香港的政制原地踏步,既不利香港的民主發展,也有違社會的主流民意。(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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