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4] 業界:宜讓發展商自行規劃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規劃署明確指出,邊境區可發展的地皮面積約800至900公頃,雖較早前估計的為少,但地產界及測量界仍認為如有好的規劃發展,面積亦不算少,惟如何能成功闖關,卻稍有難度。
可行規劃不多
測量師陳東岳認為,規劃署將發展規劃的主動權交回發展商手上,較明確規定如何發展為佳,所提出的要求亦屬合理。他相信,如發展商可提出配合附近環境的設計,料不難闖關。「難具體說如何發展,不可一概而論,舉例說如發展商擬興建低密度住宅,可與自然保育區配合,也是有可能的」。
利嘉閣地產研究部主管周滿傑認為,地皮偏僻但限制多,其實可行的發展規劃不多,「如果建低密度住宅對生態環境影響較低,但又未必符合對香港整體有利及與深圳地區配合的條件」。
測量師彭兆基則認為,規劃署定出的要求合理,「現時任何大型項目都必須顧及生態環境,而且地皮發展亦會影響深圳,故不可各有各做」,他批評有報道指該區會發展為工業區或展覽館沒有根據,「做工業不如回內地,如建展覽館的話,香港其實已有會展及新建的機場展覽館,又是否需要多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