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4] 高齡司機不宜開公交車
一名61歲女司機昨天駕駛一輛專線小巴爬頭切線,迎面與一輛貨櫃車劇撞,導致2死5傷。警方懷疑2名死者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致死。這起嚴重車禍進一步說明,應讓超過一定年齡的司機,從人命關天的公共交通駕駛崗位上退下來,同時要加強對小巴乘客不繫安全帶的處罰。
年齡問題是否這位61歲阿婆司機肇禍的原因,有待當局調查和研究。不可忽視的是,在公共交通領域高齡司機普遍存在,且屢次發生嚴重車禍,值得當局檢討。去年本港就發生一位78歲的士司機撞倒7人,以及一位72歲小巴司機撞死一名女途人的嚴重事故。這說明「高齡司機事故」並非偶然。事實上,本港駕駛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不少人年齡介乎50歲至70歲之間。按照自然規律,年事已高的司機,各種反應能力自然會減弱。讓他們駕駛載滿乘客的車輛,不僅危害乘客及路人生命安全,且也威脅他們自身的安全。因此,當局應該檢討有關政策,讓超過60歲的男司機及超過55歲的女司機退出公共交通駕駛崗位。這是不少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如內地就對此作出了嚴格的規定。此舉並非涉及年齡及性別歧視,而是公眾安全和人性化的體現。
2名乘客疑未按規定繫安全帶,導致拋出車外死亡,這說明乘客繫安全帶非常重要。雖然去年本港已立例規定所有小巴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但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乘客並未普遍養成佩戴安全帶的習慣,令條例形同虛設。這種有法不依的原因,在於執法不嚴,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執法。同時,小巴公司和司機也有義務加強宣傳,提醒乘客自覺繫緊安全帶。(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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