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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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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8] 可加可減機制出籠 長途巴減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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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左一)表示,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最快於明年1月1日實施。中為環運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右一為運輸署署長黃志光。 張立新 攝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市民苦候三年的可加可減機制終可望最快於明年初出籠,在機制實施初時,巴士公司同意先減長途線票價,同日來回單程票價15元以上,預繳車費減15%、10元至14.9元來回程預繳車費減5%,9.9元以下的就不減。有關機制將於三年後作進一步檢討。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有關機制票價15%及5%的減幅將維持三年不變,若日後因本港「大經濟」氣候而需要減價,或有巴士公司申請加價,現時15%及5%的減幅將會作為一個底價。

當局每季監察加減幅

 巴士可加可減機制的票價調整幅度是由運用業界工資指數變動,加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再減去運輸公司的生產力增幅來計算出的。廖秀冬指出,在票價調整過程中,會考慮巴士公司的營利能力和回報率,加上評估公眾的負擔能力,如家庭入息中位數。她續說,當局會在每季以上方程式,監察票價的加減幅度,而巴士公司可自行決定何時提交加價申請,而政府亦有權因應經濟變動啟動票價下調。不過,廖秀冬說不會建議批准少於每程一角的票價調整。

長短途線盡量劃一調節

 至於市民最擔心的加價機制問題,廖秀冬回應表示,加價時不一定會出現一刀切情況,長途客及短途客會盡量以劃一做法調節。她說,屆時亦要視乎巴士公司加價理據,是否高於0.3%的生產力增幅,並要考慮市民承擔及通脹等一籃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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