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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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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8] 救護分級 9分鐘救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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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處林振敏(中)認為分級制可為真正急需者提供服務。 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現時的救護車服務是採取「先到先得」,若一個人因牙痛而先召救護車,哪怕之後的召喚者心臟病發,救護車需先送牙痛病人入院,影響救急效果。消防處為改善情況,早前聘請顧問公司研究,建議實行分級制,依傷者狀況分5級;最危急情況,救護車只需9分鐘便到場,較現時12分鐘為快。

依危急情況分五級

 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昨指分級制已在全球22個國家或地區,包括英、美、澳共2,500個救護中心採用,已逾20年歷史。分級制由第1至5級分為「情況危急」、「可能危及生命」、「情況嚴重但不會危及生命」、「不會危及生命,情況較輕微」和「非緊急的傷病者」。如心臟病發、窒息等便屬於首2級,建議救護車在9分鐘到場,追上國際水平。第3級是手、腳骨折;第4級是扭傷、輕微創傷或少量出血;第5級是如牙痛、給蝨咬等,救護車便要延長至15至30分鐘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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