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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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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2] 公屋租金加減 07年確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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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翁育紅

 繼領匯官司後,房委會在租金官司中再下一城。終審法院昨日裁定房委會勝訴,無須檢討租金及不用將租金調整至低於住戶入息「中位數」一成的水平。不過,雖然官司勝訴,房屋條例卻仍存在漏洞,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政府明年會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冀07年落實租金可加可減機制,而短期則會推出租金紓緩措施。有房委會委員建議即時免租2至3個月,但目前仍未有定案。

 房署副署長譚榮邦昨早會見傳媒時表示,終審法院的裁決為房委會日後檢討及釐定租金提供了法律基礎,房署當務之急是研究判詞後,盡快推行租金檢討,訂出一個有效、公平的租金釐定機制。

或引入消費物價指數

 房委會早在去年已通過,一旦官司敗訴會即時減免綜援戶租金及一刀切向其他租戶減租一成,房署高官也曾表示贏了官司亦可能會推出租金減免;而多個居民團體昨日得悉裁決後仍強烈要求減租。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孫明揚旋即在下午召集各房委會成員到政府總部商討對策。

 孫明揚表示,已經聽到公屋居民的聲音,但房委會需要詳細研究判詞才決定未來路向。他期望短期內能推出紓緩租金的行政措施,例如免租一個月或針對性援助困難戶,但仍需房委會決定;長遠而言,則希望幾個月內擬定租金可加可減新機制諮詢各界,並於2006年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希望2007年實行新機制。

 孫明揚又形容,要修例就必須得到立法會同意,「仍有漫長的道路要走」。新機制會把其他因素納入考慮,租金佔入息「中位數」的比例不會再是唯一租金釐定的標準。未落實新機制前,租金不能加亦不能減。

 房委會委員葉國謙會前表示,民建聯期望房委會能關心有困難的公屋居民,免租2個月。他認為,整個租金政策應作全面檢討,將消費物價指數作租金調整基礎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

 民建聯另一房委會成員陳鑑林會後也表示,現時租金已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一成,房委會無論道理上和人情上都需要立即減租。民主黨房委會委員李華明則表示,他和陳鑑林等房委會內的立法會議員會摸一摸各政黨的底(底線),研究如何修改房屋條例。

 房委會委員葉肖萍則指等到07年才修例是「不公平」,因為租金凍結在95年開始,10年期間經濟不景,令租戶收入下降,使原訂只佔居民入息中位數10%的條文,現已上升至超過14%,她認為應該立即寬免租金,以示在通縮情況下,政府體察民情的一面。

已擬多個租金調整方案

 在終院裁決之前,房委會消息人士透露,無論勝訴與否,政府都準備修訂房屋條例。當局曾擬訂數個租金調整方案,除了引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制訂可加可減機制外,另一考慮是引入私人租約模式,租戶每隔數年續租一次。另外當局亦考慮把座向、層數及景觀亦納入租金水平的考慮之列,或把差餉及管理費與屋租分開繳交,以免令租金水平過高。

 譚榮邦會後回應記者查詢時說,如果免公屋住戶租金1個月,房委會將少收租金9.7億元,雖然領匯上市令房委會收入增加,但仍不能不顧後果「派糖」。

 公屋租金與住戶入息中位數的比例在2000年第2季開始超逾10%,今年第1季的比例為14.6%,稍低於去年第1季的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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