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2] 港府利誘兩電拓可再生能源放大圖片
港燈於南丫島有一座風力發電站。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香港電力市場未來的發展」第二階段諮詢將於明年起諮詢公眾,消息人士透露,政府將在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加入可再生能源的條款,容許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項目可取較高的利潤回報,藉經濟誘因推動兩電逐步發展可再生能源,但不會訂下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指標。
政府今年初發表「香港電力市場未來的發展」第一階段諮詢文件,因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所考慮的是降低兩電較高的利潤,環境保護署側重於環保的要求,例如要求兩電加裝除硫裝置、發展可再生能源等,但因商討需時,使原訂於本年內推出第二階段的諮詢文件被迫押後,要至明年起才可諮詢公眾。
團體質疑當局欠決心
不過,港府對可再生能源未有重大承諾,消息稱當局無意在「利潤管制協議」中加入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指標,即使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曾建議本港要在2012年前發展1至2%的可再生能源,但港府卻拒絕在「利潤管制協議」加以規限,仍繼續採用鼓勵政策,推動可再生能源。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張韻琪表示,本月初舉行的可再生能源大會中,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書面致辭中強調加強開發可再生能源、國家副總理曾培炎更稱要把可再生能源佔總能源供應比例,要在2020年達到15%,各國也派出環保總局級數的官員出席,但港府卻只派出機電工程署赴會,質疑港府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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