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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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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9] 梁展文興訟反擊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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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施立偉

 審計署有關嘉亨灣批地報告的風波愈鬧愈大,前屋宇署署長梁展文昨先以提出司法覆核為由,拒絕出席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的聆訊;及後在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訓令下出席,但拒絕回答提問。帳目委員會主席黃宜弘決定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周四傳召梁展文出席會議,並指若梁再拒絕作答,等同藐視法庭,是否起訴由律政司決定。但至深夜梁展文的態度軟化,發聲明表示在平衡各種因素後,決定在周四出席會議,詳細回應帳目委員會的提問。

 今次是首次有政府官員不滿審計報告內容而提出司法覆核。

聆訊會上拒回答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聆訊審計署提交的嘉亨灣審計報告,其中被審計署所批評的關鍵人物梁展文,在被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訓令下出席會議。但當議員向其提問時,他一一拒絕回答。梁展文解釋說,已向法院就審計署的報告提出司法審核,現進入司法程序,律師給予的法律意見,現階段不便透露及回應議員的問題。 由於梁展文拒絕回答議員的提問,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暫停會議5分鐘商討對策,最終決定暫停會議,留待本周四會議時,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傳召梁展文出席會議。

 黃宜弘表示,這將是帳目委員會第一次用傳召的方式傳召證人出席會議,當事人必須出席,並需回答議員的提問,但證人有權邀請律師在場,有需要時可以請示法律意見,但該律師是不可以代替證人發言。由於梁展文的不合作,可能影響帳目委員會的聆訊進展,但黃宜弘有信心在3個月內完成有關審計署審計報告的聆訊。他說,他們會以公平、公正的態度來處理今次的聆訊工作。

 黃宜弘稱,自己是在昨日早上9點52分才收到梁展文的傳真文件,表示因提出司法覆核,不會出席帳目委員會會議,但其後委員會知悉孫明揚已訓令梁展文必須出席會議,才繼續開會。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會議上說,曾諮詢過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認為梁展文只是退休前休假,現仍屬於公務員身份,因而訓令其必須出席立法會會議。

會議被迫中止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是在下午2點30分舉行會議,但由於梁展文拒絕回答議員提問,令會議在3點30分左右暫停,官員及議員紛紛離開會議廳。梁展文在議員的休息室內停留約半小時。當他準備離開時,被超過20多名記者包圍提問。梁展文同樣閉口不作回應,並退回議員休息廳。經過約一小時擾攘後,梁才離開立法會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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