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7] 按揭貸款保證房委存分歧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房署目前仍未就是否提供按揭貸款保證作出決定。據悉,是受委員意見分歧所致。支持提供按揭貸款保證的委員認為,房委會現時尚有為「租者置其屋」及「居屋第二市場」等計劃提供按揭貸款保證,且自88/89年度以來,買家未能償還按揭貸款額及宗數比例,均處於低水平(一手居屋為0.4%及1%;二手居屋為2.1%及2.5%),且亦可協助準買家較易獲得銀行按揭貸款,令物業交易可順利完成。
至於反對一方則認為,鼓勵自置居所已非房委會的政策目標,如停止提供保證,房委會將不再使用公帑干預銀行業界為置業人士提供貸款服務。提供保證亦將令房委會需承擔可長達25年的或然負債,據以往的壞帳率及賠償金額估計,房委會約需支付4,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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