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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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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9] 房署破門收回「垃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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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署清潔人員在慈正h被收回的公屋戶內搬走填積的垃圾。

 【本報訊】房署昨早派員收回因扣滿分而被飭令遷出慈雲山慈正h公屋的住戶林鴻的單位,並清除堆滿整個單位的雜物。這是屋h清潔扣分制下第二個要搬走的公屋租戶。房署表示,已為林鴻預備臨時收容中心房屋,但對方未有提出需要協助。

單位堆滿雜物傳惡臭

 林鴻被指在前年8月至去年10月期間,因為吐痰,在通道及屋企堆積大量雜物,被扣滿17分,今年2月被中止租約,他提出上訴但失敗,直至昨日過了遷出限期仍未交出公屋單位。房署昨早10時半,派出職員及40名清潔工人,在警員陪同下,到達26樓收回單位。住戶當時並不在家,房署職員需要破門入屋。

 面對堆積到屋頂並發出陣陣臭味的雜物,清潔工人穿著保護衣物及戴上口罩,入內搬走大型物件,當中有傢俬、電器、行李箱,甚至嬰兒車。由於單位內雜物太多,所以房署及食環署人員預備了100個垃圾籮及手推車,盛載及搬走雜物。為免單位內的害蟲和蚤影響其他居民,清潔人員先搬走部分雜物,放置殺蟲藥,封好門窗,再更換門鎖,待單位完成滅蟲後,今日會再入屋收拾其他雜物。而房署並貼出告示,呼籲附近的住戶,這兩日要關好門窗。

拒絕房署協助

 房署副署長劉啟雄表示,清潔工人會先將大件的雜物搬走,並對單位進行消毒,林鴻可以在14日內取回這些雜物。他又表示,已安排林鴻入住寶田臨時收容中心,他的住屋不會有問題。他又說,當局早前曾提出協助他解決住屋問題,但對方已經拒絕,而至今他並沒有申請中轉屋或再申請公屋,相信他已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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