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2] 「兩個民意」的格局未變
■蕭 平
《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署名文章,譯載如下:
中文大學於「12.4」遊行後所做民調顯示,半數市民支持政改方案,比遊行前增加4個百分點。有66%的受訪者希望政改方案包含普選時間表,同時有56%的人反對因沒有時間表而否決方案。調查表明,支持方案與要求時間表兩個民意並行不悖的基本格局,並未因「12.4」遊行而改變。
「12.4」遊行集中反映了要求普選時間表的民意,這一聲音在遊行中被放大。但無論怎樣放大,它畢竟不是民意的全部,不會因為某些人「報大數」而在一夜之間導致民意格局的逆轉。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中大的調查只不過是證明這個事實而已。
反對派顯然不願看到這個事實,他們還沉浸在遊行的亢奮之中。或許「25萬人上街」這個炮製的迷彩,令炮製者自己也真假莫辨,對中大公佈的民調結果不敢相信,繼而惱羞成怒。民主黨匆忙公佈了一個他們自己的民調,以圖與中大民調抗衡,又公開聲明「拒絕接受」中大民調結果。
就在一個月前,同樣是這個中大,通過民調發現了兩個民意並存的現象,即有約60%的市民整體上支持政改方案,同時有約60%的市民希望政改方案中加入普選時間表。反對派當時如獲至寶,拚命推銷後一個60%,以此顯示自己的立場符合民意。現在面對同一個機構的民調,他們忽然變臉了,指責這個結果「不可信」。這種「選擇性接受」的做法,除了表明反對派不敢正視民意及其偏狹的心態外,對中大民調的獨立性、科學性絲毫無損。
兩個民意並存,是討論政改方案不能迴避的現實,也應當成為立法會議員最終做出決斷的依據。曾蔭權與喬曉陽都一再強調,兩個民意都應當尊重,不能用一個否定另一個;兩個民意又是並行不悖的,支持方案與要求時間表可以兼顧。兼顧的辦法就是分開處理。先通過政改方案,使香港政制發展在07/08年前行一大步,同時通過策發會等途徑,盡快開展普選路線圖及時間表的討論,尋求共識,不斷推進民主進程。
尊重民意,分開處理,使市民的兩個訴求都得以實現,這是理性而務實的選擇。如果說「12.4」遊行前,反對派對民意的把握不夠充分,或者認為堅持政改方案與時間表捆綁可以贏得市民的普遍認同,那麼,經過了「12.4」遊行之後,他們應該冷靜下來,客觀地研讀民意的公佈,承認兩個民意並存的基本格局,響應曾蔭權的呼籲,根據民意投票,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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