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8] 一家之言: 餐室教育
趙令金
芝加哥有家餐廳,張貼告示禁止兒童在店內喧嘩奔跑,馬上便引起其中一些崇尚美式民主的家長不滿,認為餐室老板歧視小童,扼殺童真,不止有違天性,而且有違人權。
可就沒有想過,兒童在餐廳中喧嘩亂跑,除了破壞客人進食情調,還對客人構成騷擾,而且餐廳中空間不多,人來人往,容易發生意外,萬一兒童碰到熱湯,灼傷皮肉,可就不是小事。
餐廳當然有必要保持寧靜氣氛,講究浪漫的巴黎,早已有文明規定,索性由政府出面禁止攜帶兒童進入餐廳,人家鬧過大革命,何嘗不重視民主,不重視自由,而且法國人一向愛惜孩子與狗,生兒育女,從奶粉到玩具書簿津貼,多到令父母心滿意足;可是「小人」侵犯到大人的自由,還是一視同仁,一律平等對待,容不得「小人」胡亂作主。法國父母卻從來不曾因這些餐廳禁條提出過抗議。
只有那些美國家長,平時放縱兒女慣了,才對這個告示反感。
在香港,食肆內不時也看到兒童喧嘩奔跑的情況,但是稍為有點教養的家長都會斥責他們的兒女;可是偶然也有不明理的,不止對兒女的頑皮不加以禁止,反而笑嘻嘻欣賞他們的「童真」,大不了一句:「小心人家碰到你!」而不是:「小心碰到人家!」真是碰到侍應或餐桌餐椅,不是黑著口臉看敢怒不敢言的侍應,就是咕咕噥噥怪酒家桌椅放置不當,撞傷她的乖乖寶貝。
這種事事諉過於人的教育,小兒女上了心,日後自己有了甚麼錯失,自然就只知責人,不知責己。成長以後,心術不正,不思長進,不務正業,甚至還可能成了刁民。
至於出了事,只知埋怨的父母,心痛兒女受傷之餘,有沒有回想一下,是不是曾經在餐室裡頭說過「小心人家撞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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