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7] 百家廊:「淡化處理」導致災難深化 放大圖片
■官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理一日不除,大江小河的污染一日不去。 網絡圖片
洪巧俊
從吉化的爆炸、「蘑菇雲」升天之後,可謂是一波三折,首先是吉化爆炸給人們帶來的震撼,到哈爾濱的恐慌,再到日前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因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而請辭,這些無不牽動人們的心,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一些深層次的思考。
大事化小 麻痺危機感
有一種現象至今還沒有引起社會的足夠重視,那就是對事故的淡化處理。官員對事故的淡化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做法,不僅不能汲取教訓,達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的作用,而且會讓更多的人麻痺大意,缺乏對災害的危機感,使災難進一步延續、惡化。
《鳳凰週刊》早前一篇「吉化爆炸案調查」文章說,作為高危行業的從業者,吉化員工對事故的反應比普通市民平淡得多,為何平淡得多,因為「傷亡事故幾乎每年都會發生,沒甚麼可驚訝的」。就在幾個月前,當地的另一家化工企業「大宇」公司也發生了爆炸,造成多名工作人員傷亡,只不過事故影響被淡化處理了。
對於官員來說,淡化處理事故或許是上上策,這樣對於他們的「政治生命」就不會構成任何威脅。事實上這種淡化處理,也只能隱瞞事實真相,使人們沒有了防患意識。據報道,吉化爆炸的化工污染威脅著中國松花江流域的安全。那麼,在之前的「大宇」爆炸,有沒有化工污染?威脅的程度如何?由於被「淡化處理」,這些也就被淡化了。如果「大宇」的爆炸沒有被淡化,而是嚴肅追查事故的責任,起到震懾的作用,讓其它化工企業引以為戒,敲響警鐘,增強憂患意識、安全意識,或許吉化的事故就不會上演。
為求自保 漠視安全
人們為何對吉化的爆炸卻感到慶幸?這是因為事發的當天是周日,實現了較高自動化作業的雙苯廠只有少數人值班,慶幸的是緊鄰的生產乙烯的一○四廠沒有發生爆炸或洩漏(當天的爆炸殘片飛出近千米,引燃了一○四廠危險系數較低的設施,火被及時撲滅,驚險一幕才最終沒有演變成更大的災難)。從吉化的爆炸,可以看出這個與「不定時炸彈」為鄰的城市防患安全意識是多麼「軟肋」。吉化爆炸的當天人們卻發現了許多尷尬:趕來的六十多輛消防車只能排在工廠外待命,擁有一千三百多名職工的雙苯廠卻只有一個出口供消防車進出,而爆炸起火的裝置附近最多只能容下五輛消防車。更可怕的是這些工廠之間早已夾雜著大量的居民樓和學校。爆炸中出現傷者的清源小區,距離雙苯廠只有700米,而同屬吉化的香蘭素廠與該小區也只有一牆之隔。這些無不暴露了這樣一個石破天驚的問題:城市規劃並沒有把安全隱患納入規劃中。說到底,還是我們的官員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意識,官員的安全意識在「淡化」中淡化。
出現在哈爾濱的恐慌,同樣是「淡化處理」引發的。哈爾濱政府沒有把吉化爆炸事故的污染及時地通報給市民,最初給出的原因卻是「全面檢修供水管網設施」。事實上官員的這種「淡化」並沒有淡化市民的恐懼心理,反而增加了恐慌。市民對政府的「謊話」卻是嗤之以鼻,室外零度冰凍的天氣如何維修管道?「淡化」無法再淡化下去,哈爾濱政府不得不公開真相:聲稱停水是因吉化公司爆炸事故,「預測近期可能受到上游水的污染。」再說,吉化的爆炸是十一月十三日發生的,而哈爾濱市市區臨時停水的第一個公告卻是二十一日晚,相隔八天的時間,這也說明當地官員缺乏危機的敏感性和危機應對的決策能力,顯示出應對突發重大事件的能力明顯不足。而鄰國俄羅斯的官員顯然就比我們的官員要敏感得多,早在哈爾濱市二十一日傳出松花江遭吉化雙苯廠爆炸污染後,俄羅斯環境暨緊急應變部門即開始全面監測流經中俄邊境的黑龍江水質,俄羅斯官員不僅沒有淡化處理,而是大張旗鼓地告知不知情的市民,苯是「強致癌毒素」,在河水中的劑量即便是很小也很危險,應採取預防措施。
隱瞞實情 打亂國家管治
我們必須清醒地知道,有效應對和防範各種突發事件與社會危機,首先需要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我們國家正當轉軌時期,如果國家的治理能力被削弱,必然造成整個轉軌的失序,從而成為所有社會風險爆發的導火索。從吉化的爆炸事故到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再一次說明,我國相當一部分政府官員並未吸取SARS事件的教訓,對風險社會的到來認識不足,缺乏對危機的預警,還習慣於對事故的淡化處理,以至封鎖消息,甚至發佈虛假信息。
針對一些官員出了事習慣於淡化處理,不公開、不上報的做法,有必要再次強調信息公開的重要性。事實早已證明,信息一旦不能從正規的渠道權威發佈,旁門左道或者虛假的消息勢必「狂轟濫炸」而出。應該說,哈爾濱的教訓非常深刻。因此,政府應主動、及時發佈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特別是突發事件,以引導輿論,搶佔話語的主導權,提高整個社會的透明度和信任水平。早在二○○三年二月十二日,筆者針對SARS發生事件的謠言曾在新華網撰文說:「老百姓最迫切的要求就是了解事實真相,如果有關權威部門不能很快披露真相,就會讓一些謠言乘虛而入,爾後再進行『闢謠』式的披露,其效果就大打折扣;再說時間跨度較長,反而會造成社會的波動」。
十二月六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說:「任何對事故的隱瞞和對調查的消極態度,都是對社會公眾的欺騙,都是對法律尊嚴和政府權威的漠視。原因要水落石出,不能不了了之。教訓要刻骨銘心,不能輕描淡寫。處理要切膚之痛,不是罰款就完事的。整改要舉一反三,各類化工廠、中央企業都要吸取教訓。」他的這些話再一次把我們帶入深層次的反思,如果我們的官員仍然不能擺脫淡化處理事故的情結,吉化式的災難還是難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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