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30] 廢農業稅歷程
2003年 胡溫新政伊始,廢止農業稅決策進入議事日程。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胡溫提出,要把「三農」工作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對農業實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
2004年 中央1號文件正式提出加大減免農業稅力度等重大政策措施。4月,部分省市開始進行免徵農業稅改革試點,糧食直補措施出台。全國29個省(市、區)安排補貼資金120多億元。當年政府工作報告宣佈:「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5年內取消農業稅。」
2005年 中央1號文件進一步規定,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有條件地方可加大補貼力度。當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宣佈:「明年將在全國全部免徵農業稅,原定5年取消農業稅的目標,3年就可以實現。」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自06年1月1日正式廢止中國農業稅。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許煜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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