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12月30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12-30] 高估需求 陳太被指輸送利益

放大圖片

 兩電利潤管制93年由陳方安生經手草簽。

 【本報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將發表有關2008年後電力市場的第二輪諮詢文件,估計會針對電力收費、利潤管制及發電和供電系統的環保問題等三個範疇著墨。坊間普遍都認為現時中電和港燈的利潤管制上限過高,令市民要捱貴電;而這一切都要由1993年陳方安生任經濟司時簽訂利潤管制法則說起。

利潤管制協議07年到期

 90年代初,中英雙方就本港過渡期安排的政治爭拗越見劇烈,加上經濟持續維持高增長,利息、通脹「節節上升」,中電和港燈又計劃興建新電廠以應付高速發展的經濟。當時任經濟司的陳方安生,在考慮過渡期政治風險及高通脹率等因素下,在1993年和兩電簽訂利潤管制協議。

 協議規定,兩電利用貸款投資的電力資產准許回報率,最高可達到13.5%;若果電力項目是完全由兩電股東資金投資,准許回報率就可達15%,協議為期15年,直至2007年底。

 但坊間一直對利潤管制協議有很多批評,認為當初陳太高估電力需求,「大班」鄭經翰就曾撰文批評陳太在檢討電力政策時,高估電力需求,令「壟斷電力供應的兩電有機可乘,利用擴大資產投資不斷牟取暴利,令人感覺有輸送利益之嫌」。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