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惠康清潔滅蟲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發放法定假日及休息日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8,000元。
該公司為政府外判清潔承辦商。勞工處督察於去年8月進行巡查時,發現有關僱主沒有發放休息日及兩個法定假日(端午節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予兩名僱員。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均可享每年12天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