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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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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代造假 輕易逃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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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商日子難熬,對今年的形勢更是不樂觀。兩位代理費了很多口水,也難以說動客人。本報記者熊君慧 攝

 對於去年國家七部委及深圳國土部門推出多項政策,業界反應不具有操作性、細節不明確。而在實際的二手樓的交易中,代理商為爭取客戶,更是竭盡所能鑽政策漏洞。

真假合同各一份

 記者日前以假扮業主的身份走訪幾家地產代理行。在華僑城的一家地產代理行內,記者表示有一套購買不到2年的豪宅急需出售,詢問如何能夠獲利最豐?為爭取客戶,一名地產經紀稱,從11月1日起,轉讓房產所獲得的增值額將按照不同稅率繳稅。但這個稅款可通過一定的「手續」免交:即交易中,代理行準備兩份合同,買賣雙方通過代理行簽署一份合同,按照實際成交價格簽署。還有一份交給國土部門的合同,行話稱「遞件」,這份合同是按照房主原來購買該房產的成本價簽署。

成交價上做功夫

 該經紀並仔細向記者算了這樣一筆帳:如原來買入「天鵝堡」1期220平方米單位,每平方米1萬元,售價為220萬元,而現在賣出的價格是每平方米1.5萬元,成交價330萬(差價為110萬元)。

 但交給國土部門的合同中顯示,成交價仍是220萬。根據這份合同,買賣雙方需支付代理行約5萬元佣金、以及660元的交易稅和1000元的印花稅,另外賣家還需按合同成交價交納5%的營業稅(11萬元),不過,卻較原本330萬元成交價須交16.5萬元營業稅少了5.5萬元,以及升值110萬元還需交納約22萬元的增值稅(以平均20%稅率計算),這樣總共就便宜約2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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