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土木工程系三年級學生疑不敵「校服誘惑」,去年涉非禮3名身穿校服的中學女生,暫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無須答辯,還押懲教署。
控方原申請將案件押後兩周,以索取精神科報告,但遭裁判官拒絕,因為被告「犯案手法不是一個精神病人會做的」。案件押後6星期,等待律政司指示及繼續調查。
拖至梯間 吻胸拍照
被告賴樂成(21歲),被控於去年7月5日在長沙灣海麗h海慧樓,尾隨一名16歲穿校服的中學生進入電梯,離開電梯時以c刀要脅事主,把她拖至25至26樓梯間非禮,吻事主胸部及拍下照片。同年10月21日,他以同樣手法於深水步非禮另一名身穿校服的19歲女學生。閉路電視顯示,兩宗案的犯案者外貌相似。10月24日,賴再次於西區向一名17歲女學生下手時,事敗被捕。
申請保釋 法庭駁回
警方化驗被告的唾液樣本時,發現與7月5日的非禮案中收集到的樣本吻合;被告的八達通紀錄亦顯示,他當日曾在附近出現。
辯方嘗試申請以5萬元現金及由被告母親以5萬元人事擔保保釋被告,但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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