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委會轄下非分拆出售停車場的24,600個月租及時租停車位,將維持現行停車場收費,直至今年6月30日。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主席陳家樂說,房委會從非分拆出售停車場所得的月租收入約為1,500萬元,並指房署關注改善停車場租用率,研究可否把剩餘停車場改作其他具實際效益用途。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昨日在會議上檢討非分拆出售停車場的收費,私家車有上蓋的車位由990元至1,850元,露天車位由800元至1,520元;電單車有上蓋的車位250元,露天的200元;輕型貨車有上蓋的車位2,210元,露天的1,710元。
過夜泊車有優惠
房委會亦提供優惠,為月租持證人轉用「浮動車位制」可獲15%的折扣優惠;如租客只於下午6時至翌晨8時使用停車位,可享有40%的晚間或過夜停車折扣優惠;及在公共屋h居住或工作的殘疾人士,可享有半價優惠。委員會亦同意為大量購買100張(或其倍數)泊車代用券的商戶繼續提供20%折扣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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