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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傑瑜
關乎全港藝團生死存亡,萬眾期待的《表演藝術委員會諮詢文件》去年11月出爐,橙皮書對資助、場地及人才等提出多項改革建議,其中包括確立場地性格,並推行場地伙伴計劃。大團進駐場地,坐擁最優質的場地,資源會否一面倒傾斜往大團?小團的生存環境又會否被扼殺?
建立場地性格,其實是要改變香港文化場地向來的公平主義。「現時十多個場地,仍以公平原則運作,但場地的目標是什麼﹖不就是推動藝術發展嗎?」草擬今次諮詢文件的表演藝術委員會主席陳達文稱。「好像一些文化場地用來搞幼稚園畢業禮,這不是錯配嗎?」負責為橙皮書護航的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的馮浩賢一旁亦表示,計劃要改變場地與藝團之間業主與租客的關係,以便更有效運用場地資源。
為此,文件建議推行場地伙伴計劃,安排藝團進駐文化中心、大會堂及葵青劇院中6個場館,以配合場地的性格發展,例如文化中心的劇場將建議上演實驗劇場和舞蹈,而非實驗性的舞台劇,則建議集中於大會堂或葵青劇院。香港中樂團已初步有意將大會堂的音樂廳轉化為中樂中心。
藝術中心試行有成績
為試驗駐場的可行性,政府去年撥出為期3年、總額600萬的資金,予劇場組合與藝術中心試行「PiP快樂共和」駐場計劃。「駐場計劃才是生路、生機,場地應該有自己的一種氣味。好像你去倫敦不同的劇院,就會知道看什麼戲劇。我們現在有自己演出的場地,劇可以作長期上演,製作可以發展,藝術作品才能成熟。」劇場組合藝術總監詹端文坦言對PiP計劃相當自豪。
「好像《男人之虎》重演,就因為劇場組合與我們有長遠的合作關係,才可以彈性調動其他劇場組合已訂的場次,立即加場。」藝術中心總幹事茹國烈同時稱,這亦有助於爭取新觀眾群。而且合作下來,賺蝕還可以攤長計數,才容許像去年《遊園》這類「蝕梗」的實驗性作品演出。
同時,緊密的合作關係亦催生了不少周邊活動,例如「樂在星期天」運用Agnes b電影院周日早上的空檔,演出兒童劇予弱勢社群的小朋友。「我們建立起信心,彼此好像一家人,運作才更具彈性。」茹國烈稱。所以團體來參觀劇場組合時,職員亦會帶他們往樓下參觀展覽,達到互惠互利。計劃有利有弊,由於藝術中心容許劇場組合優先預訂一百場場次,茹國烈坦言,計劃令散租客少了,其他藝團想訂場確有困難。
好的場地,數目有限,將來場地被進駐,中、小型藝團訂場會否同樣受影響?「新建議只是大團多點時間在某一個場所,但不會霸佔該場所,而且大團佔用不了所有場次。」建議雖然沒有具體條文及限制,但馮浩賢多次強調,有關建議不會影響小團租用場地。
培育令小團窒息?
除了對訂場的憂慮外,細團對文件中駐場的大團要負責培育新進及中小型藝團的建議亦感惶恐。
「細團想不想被培育?大團想不想培育細團呢?而且不是每一種藝術模式都有培育空間,培育的定義又含糊,如果只是資源上互相交流還可行,但創作上不行。」藝發局一年資助劇團演戲家族的行政總監姚潤敏稱。
「計劃內容空泛,每個藝團的發展方向不同,拍住大團,跟他們的方式,那為什麼需要『動藝』?創作都是根據自己經驗靈感,這樣做會讓我們窒息。」同樣為藝發局一年資助舞團動藝的藝術總監梁家權亦表示。
「大團做領導是責任的問題,大團帶細團,不是要強霸小團,強迫它或指示它做什麼,而是策劃上、編製上輔助他們,演出仍是他們的演出。」香港話劇團藝術總監毛俊輝強調指導細團是需要的,但大團的角色不是「監管」細團︰「如果要我日日看實細團,我也做不到,我亦無能力去給意見,問題是他們要自己成熟。」
競爭優化演藝生態
對於訂場問題,毛Sir有自己的看法:「場地絕對不是問題,好的演出,不需擔心場地,小團應該擔心的,是演出的質素。」毛Sir坦言新制度下,競爭是必需的。「要看細團有沒有表現,抑或是他們的節目只是人有我有﹖」
茹國烈借用藝術中心的經驗指出,使用率上升,即使預早一年訂場,亦未必訂到,這確令一些沒有長遠計劃的藝團更難訂場,但茹國烈指,競爭令整體演藝生態更為優化,對提高表演水準,是一件好事。
面對細團的聲音,毛Sir鼓勵藝團要團結一致,放棄大團與細團的分野︰「是理想化,但做人就是應該有理想嘛!」
藝術中心自負盈虧,與公家場地運作有別,伙伴計劃下,政府場地能否彈性配合劇團,在文件並無註明對駐場藝團的使用限制及條件下,實際情況還有待研究,但場地伙伴計劃令大團坐擁更優厚的場地資源,中、小型藝團對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甚至被邊緣化的顧慮並非無因。加上報告建議設立的節目與發展委員會,成員包括大團的藝術總監,雖然文件指有防利益衝突機制,但並無具體建議。種種現象實難以令中、小團釋慮。
雖然文件提出多項發掘場地,支援中、小藝團的建議,眼下的諮詢期亦已被延至1月31日,但文件要做到眾望所歸,政府宜考慮是否放棄於4月推行部份建議,改而推出修訂文件,提出更具體政策,以進行第二輪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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