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1月11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副刊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帶狗散步成法規 違例罰款近五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11]
放大圖片

 ■意大利警方對於這種「依賴動物為生」的行乞行為視若無睹。 美聯社

 意大利首都羅馬從去年11月底實施加強保障動物權益的新法例,最基本的規則包括主人需每天攜帶狗隻出外步行、防止貓隻因迷路而變得徬徨、不可在炎熱夏季把狗單獨放在車廂,以及必須安放金魚在符合規格水族箱。假如動物主人違規,他們將會被判罰款,最高罰款額高達500歐元(約4,650港元)。

 不過,愛護動物組織批評警察沒有嚴厲執行新法例,以致一些乞丐有機可乘,以狗隻作為行乞的工具。為了防止狗隻到處走動,乞丐通常向狗隻餵食鎮靜劑,確保牠們保持安靜。根據新法例,動物不能被用作行乞,但巡邏警察通常不干涉,甚至有人報警亦不願理會。

 愛護動物組織PETA發言人費里表示:「羅馬市政府無疑頒佈新保護動物法例,但最大問題是執法當局執行不力,好像其他全國性保護動物權益法例被忽視一樣。」

 在意大利,棄置動物是刑事罪行,但由於警方不嚴加執行,所以全國每年約有35萬家畜被遺棄。

 羅馬市政府官員卻聲稱新法例是最佳教育工具,有助引導動物主人學習尊重動物。動物權益辦事處負責人平托認為法例好比寵物主人的指南,向他們發出動物是有生命的信息,應當擁有基本權利。  (業欣)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