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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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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狩獵隊60年代成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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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野豬狩獵隊隊長楊佳權。

 【本報訊】在葵涌醫院山坡叢林捕殺3頭小野豬的狩獵隊,為來自大埔的野豬狩獵隊。本港目前共有兩支由民間組織的野豬狩獵隊,分別為西貢及新界北,每隊18人。

須警方授權 不能私捕

 野豬狩獵隊在60年代成立,隊員除領有警方發出的雷明登鳥槍槍牌外,亦需獲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出狩獵牌照,才准許使用槍械射殺野豬,但每次出動必須警方授權及帶領,不能私下捕獵,違例者會被吊銷狩獵牌照及檢控,最高罰款5萬元,若狩獵受保護動物更可被罰款10萬元及入獄1年。

 負責今次帶隊的大埔狩獵隊隊長楊佳權(46歲),正職為駐守邊區的警員。楊表示,他們這支狩獵隊成立了10多年,每次接獲通知後是自費出動狩獵野豬,今次出動亦花費了數百元,因為野豬有害,並非受保護動物,能夠為市民服務,十分值得。

 他又表示,狩獵隊不旦是自費出動狩獵野豬,且要購買狩獵保險,避免誤傷他人需要賠償,每年保費需3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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