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林瑞麟指出,反對派提出擴大界別選民基礎的建議,會變成間接普選。本報記者潘達文 攝
【本報訊】在政改方案被否決後,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首次討論有關行政長官的選舉安排。對於有議員建議,擴闊選委會功能界別選民基礎,以增加代表性,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由於需在3個月後完成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政府沒有可能在3個月內,與選委會個別功能界別達成共識;他又批評,反對派議員在否決方案後,又要求把功能界別選民基礎擴大,是「暗渡陳倉」、「變成間接普選」。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07年行政長官選舉。反對派議員郭家麒發言時,要求政府透過修訂《行政長官條例》,擴大選委會功能界別選民基礎、取消公司票等。他聲稱,有關建議可透過本地立法程序落實,但政府卻沒有這樣做。
3個月內難達共識
林瑞麟強調,政府在5號報告書提出的區議會方案是最能擴闊選民基礎、擴大參政空間,亦不影響現有界別的設計,大家最能夠支持的方案,但不獲立法會通過,當局也沒有第二方案。他重申,沒可能在3個月內,可重新就擴大功能界別選民基礎達成共識;加上政府需要按照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釋法的內容辦事,「不可暗渡陳倉」,不按照現時的選舉安排,偷偷把選民基礎大幅擴大。
不設提名上限有據
他說:「我注意到反對派提出,將功能界別所有300多萬選民,只要在某一界別做僱員也可以投票,其實這只是變成間接普選。」
對於多名議員要求當局加設「提名上限」,林瑞麟表示,政府不設提名上限,是希望給所有選委會成員,選擇是否提名支持某個參選人。他相信,由於每名委員只有一個提名額,各人均會珍惜提名權,所以不設提名上限是給他們一個「提名自由」。
另外,多名反對派議員質疑,政府把「空白票」當成無效票的做法不當,因為在極端情況,即使「空白票」超過總投票的半數,候選人有可能只需得到很少的信任票,亦可當選。林瑞麟則重申,政府了解有可能出現的情況,但在修改的建議中,政府提出在只有一名候選人的情況下,加入信任票機制,若有委員不支持這唯一候選人,他們可以選擇「不信任」。
解散選委會違基本法
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湯家驊又稱,若只有一名候選人參選行政長官,但亦要進行投票是沒有意義,他建議若有候選人不獲過半信任票,當局應即時解散選委會。林瑞麟明言,這建議既不恰當,亦不可能;因為《基本法》附件一有規定,選委會任期為5年,期間沒有人有權將之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