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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修訂建議確定,200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產生方式,將在現有安排的基礎上進行,即選民範圍將維持不變。
據文件指,當局不會對選委會的選民範圍作出改動,因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04年4月所作的《解釋》及《基本法》附件一、二的規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果不作修改,附件一、二內有關兩個選舉辦法的規定仍然適用。在當局的政改方案建議遭否決的情況下,0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會在現有安排的基礎上進行,選民範圍將維持不變。
不過,當局仍需要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進行技術性修改,以反映部分成為選委會選民的團體在名稱的變更,以及刪除已經不再存在的團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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