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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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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力爭「性感小東西」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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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德麗夸克想以「性感小東西」命名新出內衣,似乎遙遙無期。 美聯社

 美國紐約曼哈頓一間法院裁定《體育畫報》模特兒奧德麗夸克不能以「性感小東西」(sexy little thing)宣傳其推出的內衣系列,聲稱時裝精品名店Victoria's Secret可入稟法院控告奧德麗夸克侵犯其商標。

 地方法院法官貝爾指Victoria's Secret應當擁有「性感小東西」的商標,主要由於該時裝店自2004年3月開始,已在其內衣產品採用「性感小東西」標貼。

 奧德麗夸克曾在1998至2003年期間出現在《體育畫報》的夏季泳裝專輯,並曾參與其他雜誌和廣告宣傳攻勢。在入稟法院的訴訟文件中,她指出她於2004年7或8月開始與「性感小東西」結成一個組合,更曾註冊為網域名稱。

 奧德麗夸克準備推出以「性感小東西」命名的內衣,但發布宣傳單張後,Victoria's Secret向她發出警告書,聲稱她涉嫌侵犯Victoria's Secret的商標。奧德麗夸克被迫停止推出「性感小東西」內衣,並入稟法院指沒有任何人或公司曾把「性感小東西」註冊為商標。

 奧德麗夸克原要求法院,裁定Victoria's Secret無權阻止她推出名為「性感小東西」的內衣產品。不過,貝爾法官裁定Victoria's Secret較早引用「性感小東西」,獲得較大法律保障。若奧德麗夸克堅持以「性感小東西」名稱推出內衣,或將面對訴訟。  (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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