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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明年起恢復出售居屋計劃,每年會推出2期,每期有2,000至3,000個單位,當中會撥出300至400個單位予市區重建局,安置受觀塘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但有小組成員反對為市建局預留單位,認為違反《房屋條例》。
保證期由開始揀樓起計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由明年起出售居屋剩餘的16,000多個空置單位,每年分兩期推出,每期約出售2,000至3,000個單位。首先推出的是牛池灣嘉峰臺、沙田的愉翠苑及嘉盛苑,以及天水圍天富苑。房委會預計出售16,000個單位,可以帶來200億元收入。
小組主席吳水麗表示,在訂價方面,主要考慮買家的負擔能力,即按揭還款與入息比例不超過4成,售價約按市值7成計算。他又勸喻準買家在決定購買居屋單位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政能力。而綠表及白表申請人的比例為4比1。
另外,房委會亦會為28幢未發售的居屋大廈,提供10年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期,會以大廈推售期的首個選樓日起計,並不是如以往一般,由樓宇落成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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