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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輝
年關逼近時,本地發生一樁離奇街頭騙案:不法集團訛稱消費組織招收會員,只要付二十元會費,便可享有種種消費優惠,入會者更可即時得到五十元超市禮券,不但不費分文,還立即有錢可賺,條件是必須以提款卡或信用卡付入會費,有人願付現金,不法集團卻拒絕接受。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破案,把不法集團連根拔起。
此案甚有高科技特色,騙徒集團動用電子擦卡機暗地套取被騙者資料,警方在他們來得及動手前破案,對於那些誤將資料交給騙徒的市民而言,可算不幸中之大幸,然而,市民自身的警覺性亦稍嫌不足,實有檢討之必要。
這個騙局可疑之處是太優惠了,騙徒以二十元的代價,即時給你五十元的超市禮券,明顯是賠本生意,難道入會者不懂得反思:自己付了二十元之後,一次也不使用對方的服務,那對方如何賺回三十元差價呢?就算信用卡送迎新禮物,也有附帶條件,例如規定用家在使用過新卡簽賬,及付了第一次賬款之後,才可換領禮物啊。然而,有所謂一葉障目,消費者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不去反思,這樣就上當了。
今次事件被揭發,是有人「入會」之後,發覺自已的戶口沒有被扣款,因而起疑往警署報案,大抵騙徒設計時也過於自信,認為扣多了錢才有人投訴,扣少了錢對方只會悶聲大發財吧!提款卡加密碼洩露,不法之徒已可隨時提取卡主的金錢,雖說只過了兩天便成功破案,但是,在科技日新月異的年代,莫說一天,就算只是幾小時,可能已經造成很大的損失,今次沒有人損失金錢,只是騙子出手太慢而矣。
騙術看似千變萬化,其實萬變不離其宗,都是利用人性的弱點與貪念,上一輩香港人有歇後語云:「光棍佬教仔—便宜莫貪」,只要不貪心,任何騙徒也莫奈之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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