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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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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存款 莫貪「高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6]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亨達投資研究聯席董事黃敏碩表示,消費者選擇銀行作定期存款時,應留意銀行可提供的息率及其商譽,但同時莫因高息而盲目將資金作長期存款,以免有需要時難以周轉。

較短期存款增資金靈活性

 黃敏碩表示,定期存款以3個月至半年的年期最佳,因為年期較短增加資金運用的靈活性,減低周轉時的限制,縱息率比長年期的稍有不及,亦較不會「責住搵錢」。他認為在現時存款息率未見十分理想下,消費者亦可考慮將儲蓄作短期債券或穩定的基金投資,其回報未必較定期存款差。

 有銀行界人士表示,各間銀行對定期存款雖各有規定,但息率一般不會有太大差距,銀行會因應個別客戶及其存款額而釐訂較優惠的息率。事實上存款額多寡對息率起著重要作用,有銀行甚至會為存款額劃出界線,舉例說,如客戶定期存款達40萬元,縱存款期相同,其息率都可較39萬元的息率高。

消費者可與銀行討價還價

 銀行界人士又透露,雖然銀行在與客戶訂定定期存款協議時會為客戶提供息率,但原來消費者可因應其存款額及與銀行關係、個人信貸與銀行「討價還價」,銀行其實可為個別客戶提供水位達半厘的、更優惠的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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