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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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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須盡快檢討酌情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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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江華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發表嘉亨灣事件的調查報告,立法會三大政黨均希望政府「經一事,長一智」,盡快檢討建築事務監督行使酌情權的準則,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認為,政府應全面審視各部門行使酌情權的情況,如有需要應堵塞有關的漏洞,更新及收緊指引,以減低公眾憂慮。

劉江華:酌情權非天馬行空

 身兼帳目委員會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認為,公眾不應著眼於報告用詞是否嚴厲,因為報告不是要針對個別官員,是希望政府從中汲取教訓。他說:「(政府)這次一定要引以為鑑,並不可以有指引等於無指引,有酌情權不等於天馬行空,任他發揮。」他不認為委員會對任何報告做到最強烈,才能反映事實。自由黨周梁淑怡指報告的結論客觀公正,現時關鍵在於政府如何跟進。

何俊仁:政府部門欠缺協調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嘉亨灣事件的調查報告中曾多次使用「極度遺憾」,他不認為報告措詞溫和。他認為,事件中有政府部門欠缺足夠協調,以致出現灰色地帶。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則批評前建築事務監督梁展文,在嘉亨灣事件中判斷錯誤,但事件只涉及酌情權的使用,並不等同違規,他建議日後建築事務監督在使用酌情權時,須先聽取局長級的指示,以及遵從政府就使用酌情權的指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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