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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道益指家人不和,保留遺囑無意思。圖為他早前出庭作供。 資料圖片
【本報訊】黃道益活絡油的創辦人黃道益,因金屋藏嬌而與元配及子女鬧出商標爭奪官司,黃道益日前繼續作供時指曾在78年立下遺囑,把其一半身家留給元配羅金梅及兒子黃天賜,在元配死後其所得的一半遺產則再分給7名兒女。不過,遺囑現已廢除,並慨嘆說與家人關係不和,把遺囑保留亦無意思。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志海昨盤問黃道益時,直指他以「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對待家人。他亦老實不客氣回應說:「係人都係咁,耶穌先至會忍到,菩薩都係咁。」
業務成就全靠自己功勞
黃道益向來認為生意成功全因他一人的功勞,及由他親自研製藥油效力了得。不過,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向他指出,其生意在68至84年時成就有限,其兒子黃天賜從加拿大回港後,生意業務才蒸蒸日上,而88至95年更賺大錢。不過,黃道益認為,起初生意一般是因為萬事起頭難,而兒子只是替他打工,業務的成就只是因為他本人的「處方靚」,與兒子無關。
就黃道益指控子女轉走其股份另起爐灶設廠生產假藥油,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則指黃道益在95及96年間因「包二奶」東窗事發後,需要安撫家人,才把百分之6的股份轉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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