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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兇徒以「蝴蝶刀」襲擊的運輸公司東主送院時已奄奄一息。 資料圖片
【本報訊】花甲果欄運輸公司東主,因常欺凌54歲女工,遭對方找「契仔」聯同兩名友人報復,在青衣機鐵站外的行人天橋扶手電梯落手,以「蝴蝶刀」一刀刺穿其頸動脈令他喪命。由5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昨天經退庭商議5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主謀女工及負責下手的「契仔」謀殺罪成,負責把風的其餘兩人則在5比2的票數下罪成。法官依例判處4人終身監禁。
警憑手機號碼破案擒兇
4名被告分別為3名青年郭嘉銘(22歲)、溫少健(22歲)、陳景遠(24歲)及女工盧葵當(53歲)。4人同被控於2004年10月9日謀殺60歲運輸公司東主黃禮禎。
新界南重案組的案件主管偵緝高級督察陳江明表示,警方於案發後循死者手提電話開展調查時,發現死者於案發前,最後與女主謀通電,女主謀則與「契仔」聯絡,而在案發時段,涉案人士有大量電話聯絡,故逐一把4人拘捕。
串謀契仔持蝴蝶刀行兇
陳續指警方起初與主謀及「契仔」接觸時,2人正於黃大仙拜神。「契仔」被警方問話時聲稱當日在果欄工作後回家,但警方調查發現他當日曾聯絡一名的士司機,而該名的士司機剛巧為「8折黨」,把所有接客紀綠記下,故能向警方指出曾載「契仔」到案發的青衣,故令警方起疑。
案情透露,案中的主謀盧氏因工作時常被死者以僱主身份打罵,更曾被打致牙關鬆脫,又把其他人的過失推到她身上,令她十分不滿。
郭被捕後向警方承認,他答應替盧出頭,故購買俗稱「蝴蝶刀」的摺刀,在案發當日於現場等候死者,再以兇刀襲擊;溫、陳則負責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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