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2月18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雲吞麵大王佔公屋 法官震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8]
放大圖片

 ■涉佔公屋的「雲吞麵大王」林漢楚(左)。

 【本報訊】報稱擁5間雲吞麵店的東主,疑因一時之氣持刀威嚇妻兒,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囚3個月,緩刑3年,並罰款3000元。辯方律師求情時無意中透露,被告每月生意額高達150萬元,但仍保留黃大仙一公屋單位。裁判官即時要求控方報警及通知房屋署。

 被告林漢楚(49歲)報稱粉麵店東,案情指於本月16日晚上,被告由店舖返回西洋菜街的住所,疑因家庭事務與妻子爭執,被告突走進廚房,取出菜刀揮舞,並揚言要斬傷妻子。被告妻子與兒子大驚,躲進睡房並鎖上房門,但被告仍持刀狂斬房門,事主吃驚下報警救助。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小學畢業,獨力經營5間麵店。事發後被告已對所為深感後悔,卻不慎透露被告將搬進位於黃大仙的公屋單位。

坐擁5店 每月生意百五萬

 裁判官聞言大為震怒,指責被告每月生意額高達150萬元,仍保留公屋單位,他要求法庭書記呈交被告住址,並把事件記錄在案,之後更要求控方即時通知房屋署和警方調查。而被告聞言亦一臉無奈。法官最後判處被告3個月監禁,緩刑3年及罰款3000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