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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遭同僚推撞埋牆消防隊長,須躺臥擔架床送院。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平日出入火場救急扶危、形象英勇的消防員,昨竟發生「手足相殘」打架事件。尖沙咀消防分局一名消防總隊目,與一名任職高級隊長的上司,因瑣事爆發衝突期間,涉嫌毆傷上司;警方到場調查後,將涉嫌傷人的總隊目拘捕,由於他事後亦報稱不適,要求送院。警方初步不排除案件涉及私人積怨,消防處則以案件已交由警方調查,暫不予評論。
發生打架傷人案的消防處九龍南區暨尖沙咀消防局,位於廣東道333號。涉嫌傷人被捕的消防總隊目陳×生(53歲),被毆傷的上司盧×鵬(43歲),為該局的高級消防隊長。據悉,兩人早有積怨,是次衝突中兩人均無表面傷痕,經敷治後已無礙出院。消防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交由警方調查,現階段不便加以評論,至於是否會進行內部紀律聆訊,亦會待警方完成調查報告後,始作決定。
涉揪上司衣領推埋牆
事發昨晨10時50分,據現場消息稱,當時身穿制服的盧正準備進入一房間時,發現身穿便服的陳則剛好站在門口阻著其去路,盧於是要求陳讓路,惟對方毫不理會,盧惟有撥開陳進入並碰了對方一下;不料有人即怒火中燒,一手揪著盧的衣領,將他推向牆邊,盧因撞牆後感到胸口痛楚及頭暈,隨即報警聲稱遭打傷。
警員及救護員奉召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盧需救護員以擔架床抬上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陳則因涉嫌傷人被警員拘捕,惟其事後亦報稱不適,需另召一輛救護車送院檢查;案件已列作毆打傷人案處理。
涉事者或受紀律處分
香港消防職工總會主席崔志強表示,消防員工作注重團體合作精神,所以今次事件後,相信會將2名事主調往其他分局或部門。對於消防員打架,將會有內部聆訊,並視乎嚴重程度,對涉事者進行譴責或是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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