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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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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新聞自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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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長黃仁龍昨日出席報業評議會5周年餐會。他致辭時表示,政府完全認同自由社會必須有適當制衡,而新聞界的運作則對政府有制約作用,令政府向公眾負責。他指特區政府會致力保障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傳媒可以繼續合法地發表意見並受到尊重。黃仁龍指出,世界各地都對新聞自由有適當的限制,例如出現惡意中傷或藐視行為都需要加以限制。此外,執法機關如果基於凌駕性公眾利益而要取閱新聞材料,必須合法和合理。另外,報評會昨日進行改選,陳坤耀蟬聯主席,朱立及黃錦燊為副主席。 本報記者潘達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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