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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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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如何在廣東設立個體工商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26]

《經濟與法律》雜誌編輯先生:

 您好,我是一名香港公民,CEPA會議後,香港與內地的合作愈來愈密切,聽說在2004年1月1日以後,香港公民可以在廣東省境內設立個體工商戶,不知道是否屬實?若可以又有什麼樣的條件?具體如何操作?除此之外,在廣東省還有什麼優惠措施嗎?

讀者:黃先生

黃先生:

 您好!受《經濟與法律》出版社的委託,本律師代為回答你提出的問題。

 為促進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加強雙方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聯繫,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自2002年1月25日起,經過多輪磋商,於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達成《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其總體目標是: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原則是: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順應雙方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促進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先易後難,逐步推進。

根據《安排》,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中國內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廣東省境內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須經過外資前置審批。其營業範圍為商業零售企業,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其營業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申請者在申請時,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區護照作為身份證明,《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經營場所證明,如已申請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登記的提交《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等。香港人開辦的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和廣東人一樣。

 廣東省各工商部門正積極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有關協議,制定實施配套細則。屆時擬簡化辦事程序,為香港投資者營造良好經營環境,同時還將在註冊大廳設置專供香港公司及港人申辦港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的"綠色通道"。將對香港公司申辦港資企業的審核時間由法定10個工作日縮短為3-5個工作日,對香港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時間縮短為5個工作日。

 隨著《安排》中各項措施的具體落實,香港和廣東省的聯繫必將愈來愈密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金融、航運、物流等服務業中心的地位愈加突出。香港公司可以向廣東省外經貿廳申請設立獨資物流公司,經省外經貿廳轉報國家商務部批准後,到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香港公司在廣東投資設立貨代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降至海上貨代500萬元人民幣、航空貨代300萬元人民幣、陸路貨代200萬元人民幣,在倉儲服務方面的最低註冊資本為50萬元人民幣。

 因此,不僅僅是設立個體工商戶,在更多的領域放開了,如允許香港公司以獨資形式在內地提供會展服務。香港公司可以在內地設立獨資廣告公司,香港投資者以獨資形式在內地設立零售商業企業,香港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零售企業經營汽車銷售,香港公司以獨資形式在內地提供相關的貨運分撥和物流服務,包括道路普通貨物的運輸、倉儲、裝卸、加工、包裝、配送及相關信息處理服務和有關咨詢業務,國內貨運代理業務,利用計算機網絡管理和運作物流業務等等。

 如果黃先生您欲在廣東省內投資,那麼可以選擇的空間是非常大的,不僅僅限於設立個體工商戶,如果需要更詳細的信息,可以向律師咨詢。

 

 中國法律熱線香港電話:(00852)62946361

 深圳電話:(86755)82934016(86)13922893111(86)13926575397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國際商會大廈A座1510-1513室聯繫人:盧偉律師劉君紅律師

 E-mail:luwei4199@sina.com.cn 

(本文來源:《經濟與法律》,時間:2004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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