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港商內地投資易受黑惡勢力侵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26]

【文匯專訊】香港在中國內地的投資一直佔據著主導位置,但是港商在內地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或者掠奪簡直可以說是觸目驚心。我本人雖然只是個教授(編者注: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鹹平),但我就接到很多港商的投訴,其境遇之淒慘,讓我感到震驚,只可惜我勢單力孤,無能為力。

 香港政府在港商維權問題的處理上令人非常的失望,港商基本上必須靠自己的微薄力量保護自己的權益,而這也是港商一再地被國內不法分子掠奪的主因。

 我建議成立一個以基金會形式的公益港資機構,以配合中央政府的司法體系,全面保障港商在內地的投資權益。這個機構可以扮演「團練」、「保鏢」、「信鴿」的角色,從而有效地改善港商在內地的投資權益維護現狀。

 港商權益最易受侵害

 香港對內地的投資力度最大,港人理應可以搭乘內地經濟蓬勃發展的快車,獲得相當客觀的投資收益。但是內地投資軟環境不佳,香港在內地的投資經常面臨黑惡勢力勒索詐騙、行政和司法系統腐敗、民間信用缺失等風險。

 相比較歐美和台灣的在華投資商,香港投資商的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美國政府十分重視對本國居民的利益保護,因此美國在華企業稍有紛爭,駐華使領館往往要出面干涉調解,因此,內地與美資企業打交道一般比較謹慎,黑惡勢力不敢肆意欺凌。而對待台資企業,往往牽涉政治上的考慮。如果雙方糾紛過多,對穩定兩岸關係會起到負面作用。而對港資企業,這些顧忌都不存在。一些黑惡勢力趁機對港商橫加盤剝,加上內地司法系統對此打擊不力,所以侵害港資企業的事件時有發生。

 霍英東開發南沙受欺凌

 霍英東先生早在1992年前就與番禺合作開發南沙。到2002年,霍英東已投入30多億元人民幣,而與霍英東一方直接打交道的官方「合作者」就是梁柏楠。

 梁柏楠在1993年4月任南沙開發區第一任黨委書記,5年後升任番禺區委書記,之後又調任番禺區政協主席。梁任職10年間,梁柏楠以轉制為名把幾家有資質的國有公司變戲法般轉到自己兒子和親信手中,並將南沙各種工程安排給他們。霍英東在南沙開發了東發碼頭,卻被梁家硬逼支付2000萬元給他們搞個同樣的南偉碼頭,並交由梁柏楠的親信管理,貨物就往自己的碼頭運送;霍英東想把港前路修到地方所屬的山後面成環島路,錢交出後便沒有了下文,被梁家說是用作「搬遷費」了。霍英東要建個小型的蒲洲花園,對方在鄰近山腳挖來了一堆黃泥,在山上拔來一堆小草,栽幾棵小樹,便拿走了1500萬元。霍英東說:「我一生搞工程,從未見過這樣離譜的事。」

 霍英東是全國政協副主席,無論在內地還是香港,地位不可謂不高,勢力不可謂不大,但卻受盡「地頭蛇」的欺凌,只是後來梁柏楠犯罪,才將事實大白於天下。那麼對於普通的港商,遇到類似情況,遭遇難道會比霍先生好嗎?

 港商面臨風險目前難消除

 上述事件折射出內地社會法制觀念的薄弱和司法系統的無力,各地政府、企業以及個人無視法律法規、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地方政府與黑惡勢力甚至能夠互相勾結,粗暴干預司法,不惜動用行政手段介入司法審訊過程。這些現象在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間,屢見不鮮,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情況。能夠最終獲得司法公正判決的個案少之又少。港人在內地投資權益如此被掠奪,讓人感到寒心、憤懣而又無奈,這種情況不能繼續下去。

 港商面臨的上述風險,目前很難消除。內地法制觀念的淡漠、司法體系的無力,加上香港和內地司法系統缺乏有效的合作協調,導致對港人投資的侵佔行徑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另外,港人在內地一般單打獨鬥,不夠團結,沒有形成一個強有力的權益保護組織,這也是他們易受欺辱的原因之一。

 從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港人投資權益被侵害的問題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已經不再僅僅是經濟上的糾紛,而是直接牽涉到香港社會的安定和諧,關乎民眾對香港未來發展的信心,更關乎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形象。

 建公益型基金會

 如何才能有效保護港人的投資權益呢?我建議成立非官方性質的公益型基金會,專門負責維護港商在內地的合法投資權益。

 港人投資權益保障基金會將具有三方面的作用:

 一是起到「團練」的作用,即對政府的補充配合作用。

 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保護港人投資權益的良好願望是無可爭議的。但是特區政府在內地無行政執法能力,鞭長莫及,與內地合作機制又不健全,不能在保障港人在內地投資權益方面有所作為。

 在政府難有作為的時候,基金會作為民間的「團練」衝鋒在前,必然有力地支持和配合兩地政府保護港人利益的心願。

 二是發揮「鏢局」的功能,即在個案上為港商保駕護航的功能。

 基金會將接受香港投資商的求助請求,利用它聚集的法律、財務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和廣泛的社會資源,通過監督、起訴、呼籲、調解等各種方式,最大可能地避免和減少對港人投資權益的傷害。

 三是扮演「信鴿」的角色,即溝通兩地各方的角色。

 無論是內地和香港兩地政府,還是涉及利益糾紛的商家,都不能完全解決信息不通暢不對稱的問題。基金會將發揮橋樑作用,擔當資訊集散地的角色。

 (本文來源:南方網,原文為:《郎鹹平:內地侵害港人投資觸目驚心風險難消除》,時間:2005-03-18)

 註:本文有刪減。本報刊發此文旨在客觀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網立場。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