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擲物狂老翁將大批雜物拋下後巷。
【本報訊】旺角一幢大廈出現擲物狂。一名八旬老翁昨晨在寓所內突然狂性大發,將雜物拋擲落街,當中包括一張大圓桌面,幸無擊中途人,警員到場將他拘捕,並調查他是否有精神問題。
涉案被捕老翁姓何,80歲,報住旺角道97號4樓平台。昨凌晨近4時,上址附近一名60歲姓黃大廈看更突聞連串巨響,遂循聲查看,發現有人將一張5呎直徑木製桌面、兩個衣架及三條木方飛擲往後巷,幸時值夜深並無途人經過,否則凶多吉少,看更於是報案。
警員聞訊抵場,經調查懷疑何翁與案有關,遂將他拘捕帶署,由於何翁並無精神病紀錄,但卻突然作出失常之舉,令人費解,故需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高空擲物罪的最高罰則為判囚6個月及罰款1萬元,但若疑犯涉及多宗擲物事件,又或有關案情嚴重,律政署可擬定較嚴重的控罪,將案件提交高等法院審理,罪成時法官有權重判,刑期可超過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