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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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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兩局合併加強規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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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訊管理局即將與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組成新的通訊事務管理局。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計劃分階段以「先合併後修例」的方式,重整電訊廣播業務規管。按照昨日開始進行公眾諮詢的文件,當局明年會率先把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沿用《廣播條例》和《電訊條例》,稍後才檢討兩者在競爭條文和上訴機制的差異,但未有時間表。有分析認為,在修例前,新管理局仍難逃混亂的「空窗期」。

 隨著高科技的發展,電訊、廣播及寬頻服務已有「三合一」的趨勢,傳統電話網絡商除提供話音和傳真服務外,更有收費電視廣播和寬頻服務,市民單憑手提電話,已可用作通訊、收看廣播節目,以至使用互聯網服務,電訊、廣播和資訊科技間的分界變得模糊,當局認為要合併廣管局和電訊局,長遠修例統一法規監管。

暫沿舊例存灰色地帶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昨日出席一個午餐會後表示,當局建議把廣管局和電訊局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諮詢期為3個月,年底前把職權法例提交立法會以成立通訊局。他表示,新通訊局繼續執行《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維持現有的規管及發牌安排,當通訊局運作後始檢討目前規管廣播及電訊服務的法例。

 新通訊局會執行電訊和廣播條例,但兩者規限迥異,未修例前仍難以解決現存的灰色地帶。《電訊條例》保障消費者免受誤導欺騙,但《廣播條例》沒有相關條文;在《電訊條例》下設有上訴委員會,但《廣播條例》的機制,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不少分析認為,在電訊和廣播分界漸趨模糊的大環境下,未修例前出現混亂根本難以避免。

王永平:非表面文章

 但王永平否認合併是「表面工作」,而是「實質的一步」。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何宣威表示,新通訊局運作後會檢討法例,統一兩者差異,把保障消費者的競爭條文擴展至涵蓋電訊和廣播業、統一以上訴委員會處理投訴,但不會把監管範圍擴展至互聯網廣播服務,檢討尚未有時間表。

 當局相信合併後可一站式處理電訊和廣播業的規管,刺激業界投資發展電訊、廣播及寬頻「三合一」的服務,運作上產生協同效應,提高效率,有望使相關服務的收費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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