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及設施 所需樓面面積(平方米)
1.行政長官辦公室 2,485
2.行政會議及其秘書處 1,885
3.政務司和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11,796
包括行政署及中央政策組
4.11個政策局的辦公室 76,099
5.附屬設施(多用途廳、 12,524
新聞發布室、會議室)
保留作日後擴展(5%) 5,240
總計: 約110,030
資料來源:行政署2003年提交立法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