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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賭徒眾多,嚴重消耗社會成本。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大賭可亂性」!有調查發現,一名賭徒平均一生輸掉的金錢達247萬元,一年浪費社會成本超過20萬元,而全港賭徒一年消耗社會成本800億元;若果計算賭徒一生浪費的社會成本,高達467萬元,而令其他人及社會損失約172萬元。有關注賭博問題的學者提醒政府,不應只關注賭博帶來的經濟效益,同時必須考慮其引發的社會成本。
香港電台節目《賭海迷徒》和錫安社會服務處,進行一項名為「香港的問題賭徒及病態賭徒產生的社會成本」調查,結果顯示:一名賭徒一年的總社會成本超過20萬,全港賭徒一年消耗的總社會成本超過800億元;但政府在上財政年度的博彩稅收益只有119億元。
政府不應只關注稅收
調查又計算出受訪賭徒平均一生輸掉的金錢約247萬元,一生的社會總成本約為467萬元;賭徒自己承擔的私人成本295萬多元,變相強制令他人及社會損失約172萬元。負責調查的錫安社會服務處總幹事李焯仁博士表示,失業、犯法行為及離婚是賭博帶出的首3位問題,也是社會成本中的重要部分。他寄語政府不應只關注賭博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必須同時考慮賭博消耗的其它社會成本:「犯法行為需政府承擔的社會成本,較容易計算;但失業及離婚帶來無形的成本,如家人承受的精神壓力、生活質素下降、對子女的心理影響等,難以計算。」
兩成求助案主想過自殺
港台邀請成功戒賭的阿龍分享自己的經歷。阿龍約50歲,賭齡已有30年,因為沉迷賭博,他失業、和妻子不和導致婚姻破裂,曾兩度離婚。阿龍在高峰期曾欠債約120萬元,結果最後申請破產。阿龍曾嘗試自行戒賭,但不成功,結果仍需接受戒賭輔導服務。
東華三院平和坊中心主任陳美璐稱,自中心開始服務至今,已接到超過6,000個求助熱線電話,當中72%的賭徒表示因為賭博問題而引致嚴重的情緒困擾,更有7%個案需要接受藥物及精神科治療,有接近20%的個案曾想過或嘗試過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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